20081113自由時報   抗議政治迫害 扁放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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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3自由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生命中最難敖的一天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大批媒體漏夜守候在北院車道採訪。 (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劉志原、楊國文、林俊宏、李欣芳/台北報導〕經十一小時聲押庭審理,前總統陳水扁昨清晨被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創下台灣憲政史上,卸任元首遭收押首例。他在法院裁定後,立即打電話告知妻子吳淑珍被收押的結果,並透過委任律師鄭文龍發表三點聲明,對被收押表示求仁得仁、甘之如飴;願背負台灣歷史十字架,由他一人承擔,也請釋放其他無辜的被告;為抗議特偵組預設立場、政治迫害、政治追殺,將放棄抗告,以示抗議。扁並透過鄭文龍表達一項關懷,感謝所有關心的鄉親朋友,大家辛苦了。

檢控A四億 扁無法接受

對於媒體詢問陳水扁被指控A四億元,鄭文龍強調,陳水扁很不服,也覺得無法接受及痛心,也清楚向合議庭說明。鄭文龍並對陳水扁受傷一事表達不滿之意,指扁是在特偵組被逮捕後受傷,特偵組應對戒護不周負責。

陳水扁辦公室昨天也發表聲明痛批特偵組完全不接受陳水扁說明,預設政治立場並屈從媒體及來自執政當局的政治壓力,為押人而押人,罔顧當事人基本人權,其中對於阿扁詐領機密經費的指控,更是濫行誣賴、攀咬,將高度機密的外交工作當成政治鬥爭手段。

扁辦痛批檢方 濫行誣賴

前晚展開的聲押庭庭訊重點在於,台泥辜家於竹科龍潭購地案中,匯四億餘元至吳淑珍的特助蔡銘哲相關帳戶,特偵組認為這是扁的貪污所得;陳水扁並未使用緘默權,他答稱,完全不知道這筆錢,有的話也是「政治獻金」的選舉結餘,應是蔡銘哲打著第一夫人吳淑珍名號在外跟人家收的,不能算他的。

此外,特偵組也認為,陳水扁與吳淑珍等人,利用SOGO、一○一百貨及微風廣場禮券發票等不實單據核銷國務機要費中的「機要費」約三千萬;另以領據請領核銷一億九千餘萬「機密費」後,將其中的六千餘萬用在陳致中交通罰單等私人用途並匯往海外。

至於機密外交部分,因事涉敏感,檢方並未例為聲押的理由,將與企業匯款等部分列為下波調查重點,日後偵訊時再逐一調查。檢方表示,因相關事證顯示,陳水扁已多次與共犯及證人吳文清等人串證,因此聲請羈押,並獲法院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