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6自由時報
撇開消費券發放,其背後所負擔的龐大印製成本不提,此種慷納稅人之慨的作為,使得納稅人以及未來可能的納稅人,將要承受未來龐大的稅負壓力。看似人人有獎符合公平原則,相反地卻使納稅人上繳的稅負頓時失去了守門員。而更別提搖擺不定的法案制定,連簡單的找零或不找零都仍然像無頭蒼蠅。
如果政府團隊這麼喜歡「消費券」,那麼反正央行的版也製了,光使用這麼一次也太過於可惜,而政府亦喜歡於媒體前緩緩地將皮包掏出,數數幾張鈔票,做出「消費的典範」。那麼,倒不如趁著立院這次院會的機會,請朝野立委們提出「執政團隊無需減薪,而僅需將每月本俸與相關津貼總和之二分之一以上,改以消費券方式發放」,此舉不但使得政府官員們了解消費券與現金使用上的差異性,同時亦可使執政團隊了解找零與不找零間的問題所在,更可直接實踐執政團隊帶頭提振消費的風氣。
先是能苦民所苦,再是實踐承諾,然後自已可以了解錯誤的決策對於國家、民眾是多麼大的玩弄與傷害。
(作者余亦明 為屏東科技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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