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9自由時報
編譯鄭寺音/特稿
中國箝制言論自由不是新聞,對網路言論的控制更是無所不用其極,若要在當地開設網路為基礎的商店,必須簽署自我審查同意書,在市場誘惑下,就算是跨國公司,也不得不向蠻橫的中國當局屈服。例如Google與雅虎兩大搜尋引擎公司,都為開拓市場不惜助紂為虐,在網路上大搞白色恐怖的行徑,曾遭「無疆界記者」組織公開抨擊,連美國眾議院二○○六年也史無前例地傳喚兩家公司和思科(Cisco)、微軟等四家網路巨擘,出席聽證會,說明在中國運作情形,雅虎在會中坦承先前決定與中國合作,已導致「嚴重與痛苦的結果」。
為搶商機出賣資料 同遭美傳喚出席聽證會
二○○五年春天,紐約時報駐中國研究員師濤,被湖南長沙法院以洩漏國家機密罪名判刑十年。據報導,師濤是因為透過雅虎信箱,將中國中央要求媒體不得報導六四血案週年等相關消息的內部文件摘要,傳輸給海外網站發表而被判刑。雅虎香港公司向中國警方提供詳細訊息,讓警方查閱師濤的私人電郵,並提供法庭做為呈堂證供。
此事曝光後,全球輿論譁然,「無疆界記者」組織痛批,雅虎則在證實此事時解釋說,雅虎不管在哪裡做生意,都需要遵守當地法律。
原本一直抗拒簽署審查同意書的Google,則在二○○六年「淪陷」,決定對google.cn自我審查,並同意配合封鎖諸如台獨、六四、法輪功及藏獨等字眼的網路資料。
Google解釋此舉是不願Google因內容被中國攔截,而成為無用的搜尋引擎;但批評者認為,Google是因面對「百度」等對手競爭,為贏得在中國市場的佔有率,才會做出讓步。
另一家美國網路大廠思科,據信也出售路由器與防火牆給中國,以便其監控網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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