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0自由時報
假設陳前總統再被羈押,邱某等統派政治妖嘴必將狂笑數聲,接連一個星期睡不著覺,因為他們最大的目標是打殺、屈辱阿扁和他的家族、親友,恨不得法院都判其重刑乃至於極刑,打扁之後再來打李,然後據此否定台灣多年來追求的民主價值和成果,確認大中國的社會主義統一方向。
周占春等三位法官在各方超重且幾近恐嚇的壓力之下,能力挽狂瀾,作司法和人權的中流砥柱,有夠讚!值得全民喝采!您看合議庭的裁定:「羈押是對人身自由的最大限制,是最不得已的選項,而『發現真實』與『人權保障』兩者均不得偏廢」,又說「法院不得以不擇手段、不問是非、不計代價的方法來發現真實,因此裁定扁無羈押必要」,句句真言,是一面倒逢迎拍馬聲中的一股清音和力量!
(作者劉耘 從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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