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9大紀元時報  觀察四:兩岸三地的人權指標─還是「法輪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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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9大紀元時報  

香港從2002年起到今年京奧期間,對上千人次的法輪功學員及維權人士在「中共敏感期間」進入香港的拒絕入境,強制遣返的政策照常實施,在2003年法輪功團體所提告的港台首宗基本人權的司法覆核案今年在香港高等法院之上訴法院進行多次聆訊,法輪功學員5名原告不再請律師代表,在法庭上親自向法官陳述「法輪功黑名單」的事實經驗,並申請盤問港府官員。被告港府則繼續否認有「法輪功黑名單」,5年多來卻又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原告有任何「保安理由」,聲稱所有關係到原告被拒絕入境的資料都在遣返後的三星期內銷毀殆盡。上訴庭法官將在明年3月進行最後一次的實質審理。「法輪功人權問題」藉由這宗司法覆核案明顯觸動兩岸三地政府的神經。

今年11月中共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台前,警政單位在陳雲林到訪前展開對法輪功學員活動前所未有的「特別關注」,另一方面人權界也在觀察執政黨會不會因此對台灣60萬法輪功學員的活動進行非法限制,當數千法輪功學員聚集台北集體煉功,和平理性集會呼籲陳雲林退出中共時,中共欲挑起台灣當局與法輪功團體衝突的企圖可說徹底失敗,法輪功團體平和及理性的抗議獲得警政署和民眾的一致肯定。毫無疑問的2008年兩岸三地的人權指標──還是「法輪功問題」。

主要參與迫害者阻撓海外訴訟

於此同時,法輪功團體在全球5大州、30個國家控告前中國領導人江澤民等23名迫害元凶仍在各地進行著,被告的中共官員,以江澤民為首,今年仍在利用海外為中共做事的法律團體或是經由政治途徑對於某些外交部門施壓,為其爭取司法豁免權,以逃避民刑事責任。儘管如此,有更多的海外的人權律師及法學院教授持續探討「法輪功訴訟」中所引發犯罪發生地無法給予受害者司法救濟時,如何將涉嫌「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的首惡送上國際司法審判台的問題,面對中共在聯合國安理會的永久席次,突破國際政治現實遠比處理法律問題棘手。

「法輪功人權問題」的根本禍源是邪惡的中共政權。我們由衷的希望這場慘無人道的中國災難立即結束,法輪功團體及法輪功人權者仍會繼續努力的向世界揭露中共迫害的真相,直到迫害停止,更希望中國人能自清門戶,讓發動迫害的惡首及所有主要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面對司法審判,負起禍國殃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