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4大紀元時報  福建3千農民醞釀北京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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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4大紀元時報  

【記者方曉/採訪報導】福建省莆田市676戶3千餘名失地農民按法律程序向國務院申請對福建省政府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裁決,但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時間收到答覆;再向北京市高級法院狀告國務院不作為後,得到同樣的結果。因此他們授權維權代表黃維忠昨天以特快專遞向北京市人大寄出申請法律監督郵件。黃維忠表示如果對方再不作為,他們將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請大遊行並通過海外媒體揭露中共的真面目。


黃維忠表示,他是受10個村莊676戶約3千村民的委託,代理10個類案,作為同屬於徵地案件的合法委託代理人,在福建走完了所有的訴訟程序,哪裡也不受理。


他說:「那我們對這個結果不服,就福建省政府行政不作為,我們告到省高級法院,但它不立案,我們就向國務院申請行政裁決,國務院也不裁決,因此我們向北京市高級法院狀告國務院不作為」。


08年底黃維忠代表農民寄出告國務院的訴訟狀後,至今沒有收到北京高級法院的任何回復。於是1月11以郵遞的方式寄出「法律監督申請書」和「起訴狀」,分別向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申請法律監督、向全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這個狀告重大、複雜,涉及面廣,我們於08年12月24日向北京高級法院投遞訴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收到這個訴狀以後,根據規定7天應該立案受理或不受理,或先受理再駁回,但是它沒有回復,沒做成決定,那就是不作為了,它受北京市人大監督,因此我們去北京市人大申請法律監督。如果他們再沒有答覆,我們將向北京市公安機關申請大遊行。」


黃維忠提供的案件材料表明從2003年、2005年至今,莆田市延壽村、溪白村、倉林村、碼頭村、西劉村、東樓村、桃峰村、洋西村、七步村發生十起土地侵權案。他說,農民集體訴訟影響了當地政府對百姓利益的收刮,因此在05年他作為農民授權的代理去北京狀告國務院不作為時,在火車站被抓,被判3年徒刑。


黃維忠說:「我們提出訴求,請求法律救濟,我們走的路都是按中國的法律程序規定可以走的路,如果行不通的話,那中國的人權確實無法保障、共產黨所講的法制國家,什麼什麼的都是假的。我的案子就可以舉證中國不是法制國家,那麼我可以根據公民權力、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等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遞交申訴。這是我們的目標。」


黃維忠明確表示,他們所做的最終目的是揭露中國沒有人權的根本就是沒有法制,或者說法律法規都是虛設的,共產黨做的什麼都怕人知道。


莆田市政府侵吞涉案的10個村的農民徵地補償款,政府官員肆無忌憚的掠奪依據是上一級政府批准的文件。失地農民不服徵地補償標準、安置方案,長期逐級上訪無濟於事。而且其繼續強制擴大徵地,導致當地民怨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