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8自由時報
〔編譯羅倩宜/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與中國的智慧財產權爭端,世界貿易組織(WTO)認為中國在智財權保護上有諸多缺失,因此WTO爭端小組初步裁決中國敗訴。
美國代理貿易代表歐蓋爾(Peter Allgeier)二十七日表示,美國向WTO提告中國對著作權與商標保護的缺失,三項控訴之中,有兩項獲得爭端解決小組的認同。僅在「中國對仿冒與盜版認定的法律門檻太高」此一主張中,WTO認為需要更多證據來證明。
中國表示遺憾 將加強保護智財權
消息宣布後,中國商務部聲明表示,北京政府在防堵盜版方面已有極大進展,對於WTO小組的結論表示遺憾,並將積極與各國合作加強保護智財權。對於智財權爭端失利,中國的反應似乎溫和許多;上週美國新任財政部長蓋納指控北京操控人民幣匯率,中國立場相當強硬。
美國與中國雙方 對此裁決仍可上訴
根據WTO的規定,美國與中國雙方對於小組裁決仍可上訴,結果將於十月披露。
美國是在二○○七年四月向WTO提告,認為中國對智財權保護的執法不力,經協商無效後,同年九月由WTO成立爭端解決小組。美方的控訴主要有三點:第一,中國著作權法並不保護不符合中國「內容審查」標準的作品;第二,許多商品雖然違反智財權經中國海關查獲,但仍在移除仿冒標籤及特徵後,流入中國市場。第三,中國刑事訴訟與懲處的門檻太高,許多蓄意仿冒和盜版行為都被排除在法律適用範圍之外。
歐蓋爾說,針對前兩項指控,WTO認為中國拒絕保護不符「內容審查」的作品,是WTO「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下所不允許的;小組也認為中國以移除侵權商標,作為仿冒品拍賣的唯一條件,也是「不能允許」的作法。
歐蓋爾並指出,在達成這一重要的法律裁決後,美國將積極與中國針對適切的糾正措施進行交涉,確保美國的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因而受益。
因中國盜版致損失逾三十七億美元
根據美國國際智財權聯盟的保守估計,中國盜版猖獗所造成的美國企業損失已經超過三十七億美元。該協會成員包括音樂、電影、書籍和軟體等各項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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