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9自由時報   澳洲FTA的台灣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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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9自由時報   


二月二十七日,東協十國和澳洲及紐西蘭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全文計十八章二四五頁,根據這項協定,到二○二○年前,東協會逐步對澳、紐解除九十六%貨物的關稅,剩下的敏感性產品則僅會調降至五%或被排除在協定外。

三月五日,訪問澳洲的韓國總統李明博和澳洲總理陸克文(Kevin Rudd)進行了會談,宣布兩國FTA協商正式開始,第一輪將於五月間進行。韓國官員表示:「兩國間簽訂FTA後,汽車及零部件、機械類等韓國主要出口商品將有望擴大出口」,「民間共同研究結果認為,韓國GDP最高可增加二九六億美元,澳大利亞最高可增加二二七億美元」。這件事給台灣的啟示應該有:

一、韓國已是「東協加三」的成員,而澳洲已經和東協簽訂FTA,但很明顯的,作為東協自由貿易夥伴的澳洲,並不能自然而然地成為「東協加三」成員之一的韓國的自由貿易夥伴。澳韓之間仍然需要進行FTA的談判。以此邏輯,即使台灣和「東協加三」成員之一的中國簽訂了FTA或ECFA,在現行的國際貿易體制上,想要以此打入東協市場,或是和中國一樣享有和東協國家的自由貿易待遇,恐怕是過於想當然耳的推論。

二、韓國和澳洲兩國都屬中等經濟強國。就人口數量來說,澳洲人口和台灣類似,但是韓國並未忽視這個人口僅為韓國一半的市場。即使目前韓國最大的貿易夥伴已經是中國,但相形之下,韓國並未沖昏頭地將經濟發展押注中國或奢談與中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反而選擇的是美國和澳洲兩個國家,因為國民所得和購買力才是關鍵,多推銷一些韓國商品到這類市場才是韓國的打算。相形之下,台灣無論政界抑或學界幾乎一面倒地將台灣的經濟發展押注中國。

三、在採取這麼一項重大經濟決策的同時,澳韓兩國政府採取的是完全透明的態度,對於談判項目、對彼此可能增加的進出口都坦誠向國民說明,但是在談判時程上則遠為保守持重,第一輪協商將於五月開始,且未明言完成的時程。相形之下,台灣政府對於ECFA究竟內容為何始終莫測高深,但對談判時程卻較澳韓雙方急迫甚多。這種作法似乎不是在國際經貿談判中捍衛國家利益的有利方式。

(作者張國城 為會計師,曾居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