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2自由時報
「人不可貌相」,不要小看郭冠英那副尊容,也不要小看郭冠英不過是區區九職等的「小吏」,「一人」卻凌駕於法律與內閣之上;毫不把〈公務員服務法〉放在眼中,也不把閣揆在立法院的發言放在眼中,更不必說他的頂頭上司新聞局長蘇俊賓了。應當挾著尾巴到多倫多辦交接的,郭卻悍不應命,既不到辦公室處理,甚而透過媒體砲打新聞局,連人事室主任郭忠聖都看不下去,怒斥是「挑戰官署」。要問的是,郭冠英仗著誰的勢力敢如此無法無天?
也屬郭筆下「台巴子」的蘇俊賓面對「高級外省人」,果然只能「輕輕放下」,引發輿論界大譁,甚至連藍營的立委都看不下去。然而「馬統」卻一味護航,說蘇俊賓的「處理符合法令規定,妥當性還不錯」,主要就是保郭冠英:「相關文章是否就是郭冠英所寫,需要確認。」原來郭冠英的背後有「馬統」撐腰,皆「高級外省人」,難怪難怪!
先論「適當性」。在立委追問下,銓敘部長張哲琛答詢時表示,現有的法令已可處分郭冠英,打了蘇俊賓「依法行政」的耳光,可見「適當性」大有問題。有趣的是,張哲琛又補了一句「尊重新聞局的處理」;什麼時候「人治」大於「法治」?恐怕尊重的是「馬統」而非「台巴子」。
最值得追究的是「需要確認」之說。「范蘭欽」是不是郭冠英?「馬統」真的不知道?「范蘭欽」的那些「巴子文章」幾乎全出現在「大眾時代」的網站上,這個網站的站主不是別人,正是「馬統」提拔為文傳會主任的楊渡;「大眾時代」也在楊擔任文傳會工作時架設。「馬統」會不知?楊渡不會「告知」?騙鬼也不信。
郭冠英參加「紅衫軍」倒扁,大功一件,在「大眾時代」寫污辱台灣及台灣人的「巴子文章」,大功又一件。論功行賞,史亞平一出任新聞局長,郭的考績就由「乙」翻紅到「甲」;多倫多的「肥缺」自會掉到「職等」不足的郭冠英頭上。職等高於郭、能力高於郭、品行高於郭且有足夠資格派任主管職的,通通敗下陣來;沒有「通天」可能嗎?寫「巴子文章」而能飛揚跋扈,原因在此。
不只「馬統」替郭背書,「外省人集團」中的「高級外省人」或「台巴子」也紛紛替郭擦屁股,拿言論自由當盾牌的有之,等而下之的如蔡詩萍,援引「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當武器,不僅胡扯還暴露自己的無知。先讀讀胡適〈容忍與自由〉罷,「容忍」是自我要求而非強迫他人。罵人「台巴子」而呼籲受辱的「容忍」,就好像歧視猶太人、歧視「黑鬼」而要求猶太人、非裔美人「容忍」,那麼祭出「容忍」無異是遂行「迫害」的護身符,也重創胡適所強調的自由主義抗議精神及核心價值。
「馬統」及「馬統們」不要再丟人現眼了。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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