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6自由時報
記者鄒景雯/特稿
郭冠英在民意壓力下被免職了,公懲會、監察院將分別就其做為公務員相關言行是否踰越規定進行調查,但有個文官升遷任用的制度問題,不能不追究以求釐清,就是誰讓九職等的郭冠英可以權充十一、二職等的缺?這是新聞局的安排?還是「上面」的交辦?較之同儕,郭冠英有什麼豐功偉績可獲此不次拔擢?或者真的是「後台很硬」?
郭冠英是在前新聞局長史亞平任內出任駐多倫多新聞組長,誰是這個人事案的決策者?史亞平批准本案的考慮為何?是否符合人事法規?在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有限升遷機會中,此舉是否影響人事派任的公平性?目前公務部門有多少類似的案例?諸多尚未透明化的疑點,立委應該要求行政院說明,否則雙方都怠忽職守。
政務官隨政黨輪替而上下,這是民主運作的常態,文官體系做為國家運作的基石,有務求穩定的必要,此種穩定係透過超越黨派、行政中立、賞罰分明、任免制度化來實踐,唯有穩定的文官,政府體制與行政效能才能從而發揮,不受政治變遷而中斷,若政客可憑喜好染指拾級而上的公平競爭機會,則文官體制就此崩解。
郭冠英以九職等領二十三萬人民俸祿,成為不折不扣的「破例」,其他廣大的九職等、甚至十職等公務員如何看待?若查出是攀沿政治近親關係而毀亂制度,應該持續向上追查其「靠山」為何?是否涉及濫權?這種背景是不是郭受誡後依舊放言高論,毫不反躬自省的權力依靠?這個政府未來還會不會再繼續複製新的跳級新貴?
馬英九說,「少數政治人物挑撥族群!」若此,他應以身作則從馬政府內部清查起,看看究竟是誰破壞人事一體適用的典章制度,意圖以裙帶關係提拔「高貴的外省人」來挑撥常任文官間的族群和諧,並拖延長達十四天無法制止一個「公僕」竟主從顛倒咒罵付其薪水的人民「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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