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5自由時報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國台辦上月在海峽論壇中宣布,新設福建莆田仙遊、福建三明清流、安徽巢湖和縣、江蘇淮安淮陰四個台灣農民創業園,加上原來的十一個,總計有十五個。不過,曾前往投資的農民認為,中國仿冒複製的文化太猖狂,正牌的台灣農產根本招架不住,還是留在台灣比較「穩」。
雲林縣古坑鄉花卉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黃炳煌表示,他在二○○四年曾與四名友人集資五百萬美元到廣州、北京、天津種植蘭花與投資蔬果配送,結果兩年全部賠光光。
種植蝴蝶蘭的黃炳煌說,中國沒有完善的專利制度,品種複製速度像細胞繁衍一樣,又快又多,他就有三個擁有品種權的種苗被複製;他的朋友更慘,曾在中國賣五千株專利蝴蝶蘭苗,說好不能複製,沒想到三年後到中國卻發現已被繁衍兩千萬株,在中國各地都可看見。
事實上,這幾年中國也透過業者來台收購新種苗,一次就是五千、一萬株,即使已有品種權,還是偷偷帶回複製。黃炳煌強調,中國投資環境沒有想像中好,雖然勞工、土地成本便宜,但燃油成本高,水電供應也不穩定,還是台灣好。
屏東縣有機農產品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尤志誠,最近才聽說一個朋友賠到「脫光褲子回來」,這位朋友原本在台灣種了十五年的水果,七、八年前到中國海南島種了三十公頃的玉荷包、芒果、香蕉,好不容易準備量產時,員工卻先行採收,把水果偷賣出去。
還有一位屏東的電信單位員工領了退休金,到福建養了三池一百公頃的石斑、鰻魚,本來保護得很好,對附近的中國人也有戒心,沒想到卻中了「美人計」,黃湯下肚後,魚池的魚都不見了。尤志誠說,聽了許多農民朋友的慘痛教訓,他根本不敢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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