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9大紀元時報
☉章天亮
很多人都願意探討美國的精神:民主、法制、自由、機會平等、注重人權等。許多人在看到這個當今地球上最富強的國家時,可能都不會想到,這是一個由流亡者所建立的國家。
中世紀和之後的天主教教會已經相當墮落。提起那段歷史,人們常常會想到教會出售「贖罪券」、宗教裁判所、「十字軍東征」等。這固然不能代表天主教的全部,乃至現在的天主教,但由於當時印刷術還不普及,對宗教經典的閱讀、掌握和解釋,確實是控制在神職人員的手裡。
馬丁路德對當時天主教的醜惡現象忍無可忍,於是發起了宗教改革運動。基督教新教隨之出現。新教不承認教會的權威,且認為人人都可閱讀聖經,不必通過教會而與上帝直接溝通。在英國,新教遭到國王查理一世的迫害,於是一群尋找宗教自由的人便搭乘「五月花號」,來到了美洲這塊新大陸上。他們在上岸前簽署了一個公約。在公約中,他們同意創建並服從一個政府。但是要求政府是基於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即「民主」),而且將依法而治(即「法治」)。
人們看到今天的美國,常常會認為「民主」和「法治」是美國繁榮、安定、富強的基石。但思考一下「民主」與「法治」從何而來,我們就不得不上溯其信仰的根源。
我曾多次和朋友談過我的一個觀點:信仰決定了道德,道德決定了文化,文化決定了政治。
新教徒認為上帝之下人人平等。既然你和我是平等的,那麼你就無權干涉我的行為、言論和思想,所以我就有了「自由」。如果你我都是「自由」的,那麼憑什麼你統治我呢?答案就是「民主」——你的權力是我們選舉或者說同意的。
在這裡,「民主」解釋了「為什麼」的問題,卻仍然沒有回答「怎樣」的問題——即你怎樣統治我?美國人的回答就是「法治」。西方的法典制定與基督教中的「摩西十誡」有很深的淵源,這個問題有很多法學家予以了深入的解釋和討論,我不再贅述。
也就是說,「民主」與「法治」來源於「自由」;「自由」來源於「平等」;「平等」來自於一種信念或信仰——造物主面前人人平等。只有保持對「平等」、「自由」信念的國家,「民主」與「法治」才不會成為無根的表象。
許多人在談論「民主」和「法治」的時候,把它們當作單純的政治制度,卻忽略了其文化和信仰的根源。由是觀之,在共產黨國家,正因為其信仰的是「進化論」與「鬥爭哲學」,其文化就決不可能是「愛人」的文化,其政治層面也決不會有「民主」和「法治」,就像種下了豆子的種子不會長出瓜一樣。
所有追求在中國實現自由的人們,要知道我們必須清理中共意識形態領域的信仰和文化,其捷徑就是閱讀《九評共產黨》、重建我們的正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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