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0自由時報   宋太宗審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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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0自由時報  

扁案一審結辯,雙方攻防,果然精彩,檢方陣營有的淚流滿面,有的引經據典,一副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卻不得不死,阿扁你就認命上路吧!

要擔任台灣的檢察官真的不簡單,不但要熟讀法律條文與法理意涵,更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歷史學是必備的,否則如何在法庭上引幾句封建帝王的名言,道德修為也要崇高,足以為有品運動的楷模,不然如何說出:「親愛的朋友,請原諒我必須釘死你,才不至於讓你之前的貢獻,只是如王莽般虛假。」

這樣的法庭有點像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也像東征的十字軍,表面理由冠冕堂皇,真正的目的只是為了消滅異端。搬出宋太宗,要是一般小民,早就嚇死了,想不到在現代的法庭受審,竟然會犯了封建王朝的天條,搞不好就被推出午門斬了。

不過,用一位封建帝王要來貶抑一位民選總統,實在荒謬離譜,令人不知今夕是何夕?更何況這位宋太宗根本聲名狼藉,不是什麼好貨色,有弒兄篡位之嫌,逼姪子自殺,強姦李後主寵妾小周后。他除了那句虛假的「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之外,一無可取之處,拿來修理阿扁,並不會令人服氣。

有人為了替馬解套,還上窮碧落下黃泉,找出了「公使錢」,讓馬獲判無罪。可見國民黨私設的歷史法庭只在審判異端,對自己人的標準是截然不同的。不過,人民在意的是,若阿扁有罪,拿出證據就可斷其生死,不必浪費時間賣弄歷史知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