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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1自由時報
本週五新聞局要召開公視董事增聘審查會議,通知我們與會。這個審查委員會的組成是違法的,我們拒絕參加。
首先,根據公視法,應「由立法院推舉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去年十月曾經補選過董事,那次我們曾被民進黨徵詢,同意後被推薦,再經政黨協商組成委員會。這次未經徵詢就逕自指派,顯然有問題。
我們問新聞局,他們說是沿用上次審查委員名單。這已經不對了。但收到正式開會通知時,發現國民黨推薦的十個委員有五位是新的,表示委員會已經改組過。民進黨推薦的三位不變,只是被用來湊數。問題是,民進黨說他們根本不知有改組這回事,更遑論協商。可見這次的審查委員會是違法的。
其次,上次補選董事的審查委員中,包括四名立委(洪秀柱、李慶安、郭素春、孔文吉)。立委怎麼會是公視法上指的「社會公正人士」呢?也是違法。我們與之同席審查,事後飽受輿論指責與嘲笑。這次名單上還有一位立委(洪秀柱),仍然違法。基於以上兩點,我們已向新聞局表達無法與會,並提醒新聞局有把關之責,不應該召開違法的會議。據媒體報導,立委洪秀柱與林益世明白表示,要換掉舊勢力,「只有改變董事會結構」。
但誰是舊勢力?公視法禁止立委擔任審查委員,就是要維持公視的政治中立。公視的立場到目前為止還很少爭議,但如果這些立委毫不尊重公視法,新聞局也配合違法的話,公視的前途岌岌可危。
(作者金�筊m、劉進興 皆曾任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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