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2自由時報   政治判決 司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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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自由時報  

九月十一日下午四時扁案等宣判,正如預期對有關被告等,配合者輕判,不配合者重判。

蔡守訓等三人合議庭,對陳水扁、吳淑珍科重刑達無期,馬永成有期徒刑二十年,林德訓十六年,李界木六年,陳致中二年六個月,而對完全配合的吳景茂緩刑,陳鎮慧則勉予免刑。

事實上,特偵組及蔡守訓辦案,正如阿扁所說完全秉諸馬英九的旨意而為,此有事實證據可循,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台北土城看守所即有數百名警察站立巡視,並以拒馬鐵絲網封住通路,同時台北地院總統府附近博愛特區,也以鐵絲網圍住禁止通行,是時阿扁尚未聲押裁定。

又特偵組陳雲南等八位檢察官,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將阿扁等十四名被告所提之起訴書,洋洋大觀,經詳閱後,對前第一家庭,有趕盡殺絕的內容,此因阿扁主張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犯中國之大忌,乃命馬英九透過法務部長王清峰重懲阿扁等一干人犯。

如此,要如何解套,譬如上訴二審後的輕判,或交保候傳,都要看阿扁對台灣主權地位的立場,是否改變而定。正如九月十一日報載,阿扁在判決之外,胡錦濤與馬英九所憂慮者,台灣本土政權是否重現,是否再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的國格,阿扁將為台灣犧牲奉獻,正如民進黨中央決議,大家應響應而採強硬的群眾抗爭路線。

(作者莊柏林 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