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2自由時報
馬英九將特別費納入私人帳戶,法官卻引經據典判其無罪,真是欲脫其罪何患無詞。
而首位台灣本土政權的總統陳水扁,他對台灣民主貢獻之大,有目共睹。但因此引起政敵之懷恨,加上觸犯中國反分裂法,於是國共聯手,借題發揮,一再無理延押陳水扁。並在陳水扁不認罪的情況下,硬將其判處重刑,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讓人懷疑這根本是政治判決。
從電視上看到判決結果,心情非常沉重。觀陳水扁一生的奮鬥歷程,是值得台灣人敬重。只要台灣人團結,真正的台灣人才有再度當家做主的一天,陳水扁也才能獲得清白。
(作者郭文彥 為退休人士)
雖然大家都寄望司法的公正性,但涉及政治案件,未審先判的「自由心證」早已凌駕司法的程序正義,尤其阿扁被指控貪瀆案,更換審理法官一再被羈押,早就明擺,阿扁永遠脫離不了牢獄之災了,他和阿珍一審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正是:不認罪,就關到你判刑都不見天日!
對付阿扁,執政黨上下無不強調「依法」不干涉,事實上,司法人早已揭露,行政權介入干預審判,招搖又粗糙;大案併小案,正是明顯侵權行為,各種卑劣手段用盡,一年來欺矇大眾的冗長攻防,最終卻以他人的自白當證據回過頭羅織扁案,這樣的矇混真能把社會大眾都當傻瓜擺佈嗎?
「政治迫害」其來有自,猶記得馬英九為特別費案被起訴時公開憤慨指責,並對司法祭出「檄文」:正義已遭政治綁架,民主受此重傷,社會正義難伸,甚至以「邪猈者梟叫狼嚎,台灣進入民主寒冬」。對照蔡守訓刻意貫穿中國古今朝代,用心良苦提出匪夷所思的「以古判今」量身訂作的「實質補貼」脫罪,馬又回應「司法是正義的化身」,這是什麼心態在看待司法?難道不是以「政治」化解司法案件的最佳例證?
相對蔡法官的「自由心證」當然因人而設,面對藍營喊打的阿扁自然大逆轉,無所不用其極凌遲羞辱邀功了。
(作者黃佳境 為前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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