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2自由時報   扁家罰金八億 可服勞役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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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自由時報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二人分別並科二億及三億元,加上陳致中、黃睿覲夫婦並科一.五億元,光扁家成員被判並科的罰金就達八億元天價。

不過,若依此定讞,扁家成員也可以選擇以易服勞役的方式來折抵天價罰金;依法官判處,扁家若要以易服勞役的方式折抵罰金,須在一八○天折抵完畢,陳水扁獲科罰二億元,他服一天勞役,可折抵一一一萬一一一一元。

吳淑珍被科罰三億元,她服一天勞役,可折抵的金額較高為一六六萬六六六六.七元,不過,珍的身體情況恐怕無法易服勞役。另陳致中、黃睿覲夫婦易服一天勞役,可折抵金額也達八十三萬三三三三元。

扁、珍除獲判科罰天價罰金,法官並指他們將國務機要費挪為私用、詐領非機密費、龍潭購地弊案及陳敏薰交付賄賂等案中的不法所得高達六億○八六八萬一八四五元,也一併被要求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