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5自由時報   高院分案如違法 扁擬拒辯護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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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自由時報   

〔記者李欣芳、何瑞玲、楊國文/台北報導〕陳水扁前總統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阿扁昨以其名義提起上訴以正視聽,據了解,他在上訴聲明抨擊法官蔡守訓憑什麼不採納主計處的見解,逕自認定國務機要費不具機密性質,他並對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提出質疑,指高院未來分案如有違法等情事,將在二審時考慮拒絕為自己辯護。

昨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阿扁的扁辦主任劉導說,據高院相關人士透露,去年底台北地院周占春法官將陳水扁無保釋放,特偵組向高院提抗告,當時高院院長黃水通涉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將正在國外休假的陳筱珮法官緊急召回,並派專車至桃園機場接人,立刻要求銷假上班,把全案交給陳筱珮法官審理,而沒依規定由輪值法官處理。

陳水扁認為,如果高院這次分案,仍有黑箱作業或其他違法濫權的小動作,他在二審時會考慮拒絕於庭上進行辯護,以表達最嚴重的抗議。

高院院長黃水通昨回應:「絕無此事」。高等法院發言人溫耀源則說,當時以人工抽籤方式,由合議庭長陳筱珮、法官陳玉雲、周煙平承辦,而合議庭是臨時組成,高院一向會派車接送法官,且當天審理抗告案還忙到凌晨一、二點才做出裁定,「不會別人怎麼說,我們就隨之起舞」。

劉導也轉述,陳水扁不滿地表示,蔡守訓合議庭居然連他總統任內辦公室的私人用品也視為貪污,如果他的國務機要費案被重判無期徒刑成立,則李登輝的國務費使用也會有問題。

扁上訴狀送北院 本週移審高院

〔記者劉志原、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下午三時許收到扁親筆簽名的上訴狀,扁要求全案速送高院,以解決他羈押問題,也要求法官依職權上訴,但僅表示「不服判決」並未附理由,北院將等收到理由書後,預計本週內移審高院。

合議庭指出,因扁未附上訴理由,恐無法在今天移審。對於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在宣判前,曾替扁聲請停押案,合議庭認為扁涉及重罪,有逃亡之虞,沒有停止羈押理由,最快今裁定駁回。

高等法院發言人溫耀源昨召開記者會表示,為處理扁夫婦等前第一家庭案件審理,高院日前特別召開全體法官會議,做出多項決議。包括全案採人工抽籤分案,以公平、公正及公開方式審理,為昭公信,也安排在最大的第一法庭審理。

在分案與併案原則方面,將由全部廿三個合議庭、約九十位法官按原比例以人工抽籤分案後承辦,且相關被告的案件,不論人數多寡,將採「後案併前案」的方式審理。

此外,扁案及相關案件審結前,若有合議庭法官出缺時,合議庭有多項改組方式,較重要者,如受命法官因退休、辭職、應迴避、患有重病等原因不能辦案,將重新分案,重分案後依受命法官所屬庭別,重組合議庭。其次,如果是審判長因相關上述原因不能辦案,若承辦庭是四人庭,其餘三人組成新合議庭,由資深者擔任審判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