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8自由時報   如果我是李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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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8自由時報   

我不知道李家的錢夠不夠多。但,如果我是李慶安,在案發當時,我會承認錯誤,馬上填寫放棄美國國籍表格,主動歸還一億餘元薪資所得,甚至不惜舉債去繳還這筆錢。

然後我會發表聲明,說過往的確曾經嚮往做美國人,但是在台灣生活了那麼久,早已落地生根,不需要燒成灰也是台灣人。過去有所隱匿是我的不對,但是我的確是真心為了人民而努力服務。

如此一來,我的政治生命得以延續,下次得以再競選立法委員,然後競選我所嚮往的台北市長一職,甚至有機會去選總統。

如果我的確是真心為了人民,就不會去計較這筆錢,可以再花上十五年將生命奉獻,將這筆錢償還。人民也應該會給予我掌聲,讓我能發揮所長。

(作者陳名助 從事文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