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8自由時報   就法論法 絕未攻擊法官/洪英花:願與總統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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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8自由時報   

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昨聲明強調,自己就法論法,絕未攻擊法官,要求總統公開澄清,並表示願意與馬總統公開辯論。 (記者吳岳修攝)

〔記者吳岳修、王寓中/台北報導〕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長洪英花力主台北地院蔡守訓合議庭的扁案判決「自始無效」,遭到總統馬英九等政治勢力詆毀,洪英花昨發表聲明,強調自己就法論法,絕未攻擊法官或評論判決,而是闡述憲法精神,馬總統有所誤解,她要求總統公開澄清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並表示願意與馬總統公開辯論。

針對洪英花要求馬英九總統澄清對她的批評談話,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天表示,司法官以訴諸輿論的方式表達意見,是否恰當,司法界以及社會自有公評。

士林地方法院高層人士昨天表示,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洪庭長的談話屬個人意見的自由發表,並非代表士院看法,士院目前沒有任何評論,更不會進行干涉。

洪英花表示,她與馬總統曾是第二屆國大代表,馬總統學法懂法,跟擔任法官的她都在守護憲法,她對馬總統相當尊敬也有所期待,也許是傳話的人不實或誇大傳述,但指她違反司法倫理是很嚴重的指控,她目前對這個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也希望總統能公開澄清。

司法院連繫士院 促法官注意言行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院昨主動連繫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的長官、士林地院院長吳水木,「提醒」吳水木,司法院於九十五年發函各級法院,要求法官避免做出逾越身分的發言,若干官員私下認為,這是針對洪英花的發言而來。

針對洪英花對扁案的發言及投書媒體,部份媒體昨天以「有無必要懲處」的命題,追問司法院;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司法院尊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但也要求法官要嚴守分際,不希望對審理中或即將繫屬的具體個案對外公開評論,以免造成外界不當聯想或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