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3自由時報   這一讓,還有什麼不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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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自由時報   

高雄電影節原定播放《愛的十個條件》,然中國大發雷霆,觀光業者吶喊助威,部分人士搖旗尾隨,高雄市政府即將該片從電影節移除。歷史如此弔詭,當年奮力爭民主,講自由,九死而不悔的民進黨人,今日竟於中國一聲怒喝,隨即軟化?

然如此退讓,並未使「龍心大悅」,中國仍厲聲斥責:「高雄市『一些勢力』不顧台灣各界和社會輿論的反對,執意放映這部歪曲事實、美化民族分裂份子的影片,是對恐怖暴力犯罪活動發出的錯誤信號,我們對此堅決反對」。看場電影,除中國厲聲威嚇外,何來恐怖暴力?除中國打壓人權、限制自由外,何來錯誤信息?

猶記成長歲月,人人心中有個警備總部,「有耳無嘴」、「飯可亂吃,話可不可亂講」,何事可言,何事不可言,應自衡量,以保平安。所幸歷經數十年努力,台灣逐漸走向民主自由,脫離此一「心牢」,無庸再有任何政治顧忌。今卻彷彿警總幽靈之重現,在中國尚未「正式君臨」台灣,竟已如此,不僅怵目驚心,簡直是欺人太甚,著實讓人忍無可忍。今日若仍噤聲,來日豈容發言!

台灣應與中國維持良好關係,然此種互動之維繫,並非處處退讓,絕非主奴關係、更非頤指氣使,任中國恣意宰制。倘若播放有關新疆自治之影片,遇中國反對,即戛然而止,是將國人最為珍惜的言論自由、選擇自由,同意讓中國進行事前審查。今日一讓,明日一讓,一讓再讓,伊於胡底?民主自由基本價值,豈有退讓空間?若此可讓,則又有何不可讓?

此一事件所將衝擊的,是台灣民主制度與人權理念,是不折不扣的基本價值與政治信念。台灣人民,國家認同,或有歧異,對中態度,容有爭執,然對民主自由之追求和堅持,應無二致。個人深切期望高雄市政府於電影節時仍應再播《愛》片,也呼籲民進黨中央邀請熱比婭來台訪問,並懇請政府發予簽證,歡迎熱比婭。讓我們用行動齊聲告訴北京的獨裁政權:台灣人民歷經艱辛所建立的民主制度,所珍惜的自由價值,絕不輕易放棄,且願一起捍衛。

(作者姜皇池 為英國University of London國際法博士,現任台大法律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