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8自由時報   英雄主義無法救高鐵
上一頁 向上 下一頁

20090928自由時報   

當年政府以「政府零出資」評定台灣高鐵聯盟為最優申請人。現在,台灣高鐵公司因運量超估和工程經費低估陷入破產危機,政府再以「不增資、不換股、不公營」為原則,扮演高鐵救世主,宣稱要讓高鐵轉虧為盈,並公開上市。這是當年「政府零出資」 英雄主義的翻版。當年政府刻意把殷琪塑造成英雄;而當今的英雄,不管當事人願意或不願意,則變成歐晉德。

坦白地說,以實際運量和營收成長率來估算,台灣高鐵要轉虧為盈,大概只有「折舊歸零」和「以債換股」二途。先談「折舊歸零」。台灣高鐵公司如可以像台北捷運公司一樣,由全民納稅補貼折舊成本,則帳面馬上美化。事實上,台北捷運公司美麗的帳面盈餘,就是建立在全民納稅補貼興建成本的基礎上。如「不公營」,台灣高鐵公司無法折舊歸零。如繼續民營,以一般接受的會計法則來看,高鐵土建系統折舊年限或可延長到五十年,但機電、號誌和車廂系統因面臨技術汰舊(Technological obsolescence),很難維持三十年不更新。

再說「以債換股」,可把高鐵特別股和聯合貸款的利息歸零。但把官方持有的「特別股」轉換成「一般股」,不但違背「 不換股」的原則,還讓政府直接暴露在高鐵虧損風險下,比「擔保」債權還嚴重。

另外,在政府「三方協議書」的還款保證下,銀行團早已習慣「吃香喝辣」,怎會同意「以債換股」?銀行團不但透過行政院取得便宜的中長期資金,還在政府保證下坐享高額聯貸費用。銀行團不但罔顧專業上應盡的審慎義務(Due Diligence),未在放款過程中進行高鐵的風險控管;還在高鐵出現財務危機時,一再要求政府提高擔保額度,讓全民共同承擔貸款風險。這種缺乏專業和道德責任的銀行團,怎會同意「以債換股」?

在「不增資、不換股、不公營」的原則下推動「官股接管」,不過是「以拖待變」。這和當年政府透過公營機構或法人購買特別股的作為一樣,目的在避免「強制收買」。試問,如當年沒有購買特別股,導致高鐵停工,則政府是否已經被迫收買?同理,如沒有這些特別股,現在政府如何「官股接管」,如何避免「強制收買」?

總之,在高鐵持續虧損和資金缺口不斷擴大下,「不增資、不換股、不公營」是無法避免高鐵破產的。政府必須誠實面對高鐵困境,提早公開「官股接管」的潛在風險,才不會製造另一位悲劇英雄。

(作者黃玉霖 為國立交通大學土木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