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8自由時報   鄭文堂:堅持愛片參展 捍衛創作自由
上一頁 向上 下一頁

20090928自由時報   

高雄電影節主席鄭文堂。(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藍祖蔚/專訪

描寫維吾爾異議份子熱比婭生平的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究竟能不能在高雄電影節順利上映?過去十天來,在台灣掀起了滿天風雨,既檢視了政治人物和藝術創作者捍衛言論自由的勇氣,同時也檢驗了台灣民主化的實質內涵。

「其實《愛的十個條件》只是一部平鋪直敘的溫馨電影,看完之後也只會讓人淡淡回想,不會激情反應。」一度想要請辭抗爭的高雄電影節主席鄭文堂導演回首這段時日的抗爭,語重心長地說:「絕對不能讓政治操控了文化,否則,創作者害怕得罪強權,我們會因此失去創作自由的權利與膽識。」

問:過去這一個星期來,你怎麼熬過《愛的十個條件》引爆的爭議?

答:《愛的十個條件》究竟能否順利在高雄電影節映演?讓我陷入了一種焦慮和抗議的心情狀態中,我一直問自己:身為一位創作人,究竟該如何來面對這種言論自由遭受干預的問題,心中就一直浮想起法國導演高達的身影。

問:你指的是一九六八年,法國警方強勢鎮壓學生運動,高達譴責電影人不夠團結一致,沒有在作品中反映出工人和學生的遭遇,於是高達和另一位導演楚浮共同發動抗爭,要求參展影片和影人退出法國坎城影展的往事嗎?

答:是的,那種悲憤心情非常近似。高達衝上舞台,拆下影展海報,宣布坎城影展已經結束的往事,是一種革命家的行動情懷,一直是我尊敬與嚮往的,雖然高雄只是小影展,不能與坎城相比,但是心情近似。如果《愛》片真的被迫撤展,等於是過去二十年為台灣民主的奮鬥,前功盡棄了,我再也沒資格做一位本著良心說真話的電影人了。

問:《愛》片倘若真的遭到撤展,你會怎麼做?

答:電影不演,我就走人。

問:你就請辭主席嗎?

答:是的!因為整件事太荒謬了,遇上政治干預就撤展,損害的不只是電影,所有的人都會遇上,即便只是一部短片,一旦完成,而且已經受邀,就應該獲得尊重,到任何地方都要獲得公平的對待,政治上或許被認為幼稚,卻是文化上該有的基本態度。我可以體諒市府所承受的強大壓力,但絕不能因為壓力太大,就放棄最基本的價值信念與堅持。

問:你能不能更精準一點地說明這個信念?

答:簡單來說就是我們會因此失去創作自由的權利。《愛的十個條件》只是一位紀錄片工作者花了七年時間去記錄一位爭議人物的傳記片,表面上,它只是政治力介入後的撤展決定而已,實質的影響卻是再也沒有任何人敢去挑戰禁忌,創作者如果擔心自己會不受某些政治團體青睞,就自我設限,不敢再去碰觸想做該做的題材,以後有誰敢去走危險的路?就像在禁忌的年代,誰敢去拍美麗島事件或雷震事件?現實是殘酷的,一旦現實逼得創作者變得務實,從一開始就選擇妥協,不敢、不願意去碰該做的事了,我們剩下的會是什麼?

問:當初怎麼選中《愛的十個條件》這部作品?

答:我做了五年高雄電影節主席,只想在南台灣培養更多觀影人口,帶出更多影迷。電影節要辦得成功,前提是電影要好看,要有獨特性,有限經費中找出高雄或世界首映的作品。

選片人當初選中《愛》片時,只知熱比婭是一位不受中共歡迎的維吾爾人,電影記錄她從一位平民發跡致富,最後再支持維吾爾人對抗中共的歷程,內容相當符合規劃中的「人民的力量」單元,於是就去電邀請,製片和導演也都欣然首肯映演,那時我們就確定《愛》片會是電影節中一部亞洲首映的作品,也是台灣人只有在高雄才看得到的電影。

當時墨爾本事件都還沒有發生,根本沒有政治上的任何聯想。

問:所以不是你去挑戰政治,而是政治找上了你?

答:以前我雖然拍過不少社會議題的紀錄片,但近年來只潛心創作,既不關心政治變化,連電視新聞都懶得看,只能說我距離政治太遙遠了,即使墨爾本事件發生之後,我也不曾想過如果高雄電影節映演了《愛》片,會不會引發什麼政治效應?市府怪我敏感度不夠,但是《愛》片既無色情,亦沒有鼓吹暴力,或教別人去做炸彈,純粹就是一部紀錄片,多年來,高雄電影節一直獨立運作,我要負責的是電影夠不夠格、好不好看而已。

事實上,今年七十九部參展作品中,《愛》片並不是焦點作品,導演名氣不大,論主題激昂性,來自緬甸的《緬甸起義:看不到的真相》,以及古巴革命英雄切.格拉瓦的傳記作品《切:28歲的革命》都更強,都激情。

問:你怎麼看高雄觀光業者的心聲和市府在這次事件中的態度?

答:我一直努力想要保住影片,又能兼顧市府的立場。電影人的聲音希望被大家聽見,觀光業者的聲音也同樣該被聽見,而且得到回應與尊重,能夠兩全其美最好,於是才建議先公開放映一場,讓大家都明白這是怎樣一部作品,不再好奇,不再爭執,壓力和新聞熱度都紓解過後,留下最後三場,低調地在電影節中順利放映就好。

但是後來高雄市府提前映演,不在電影節放映的做法,卻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挫敗感,主要是因為一旦文化的堅持沒有守住,就很慘,不是電影節的面子問題,而是文化創作的大價值觀會被扭曲,以後再沒有人抗爭,敢去與當權者或龐大勢力對抗,只會挑揀最符合當權者利益的方式去做,那多可怕。

問:你在幕後做了什麼努力?如何說服高雄市府?

答:我從一開始就堅持從創作者的觀點來看待,拒絕做激情抗爭,即使所有的記者都在找我,我拒絕在媒體逼問下做出攤牌式的選擇,如果我也去舉牌或拉布條抗議,頂多換來兩則新聞的版面,卻陷進了台灣長期以來的政治抗爭文化模式,於事無補。

我選擇了向朋友求援,因為整件事涉及的就是言論自由與創作自由,作品一旦發表了,外人怎麼變動都不對,就像你不能硬行把別人漆成紅色的藝術品改漆其他顏色,或是刪除別人已發表的文章,那是創作人權的普世價值。

問:澳洲人的堅持是否也給了你一點幫助?

答:《愛》片的攝製團隊很溫和,很能體諒我們承受的壓力,還一再安慰我們不要因此受傷,但是他們理念很清楚,政黨想要插花,想要「遍地開花」,在全台各地映演,他們也不反對,但很堅持一定要先回到電影節映演,因為《愛的十個條件》能在台灣被人看見,主要就是高雄電影節的邀請,可以加映,可以遍地開花,前提是回到電影節,一切好談。他們的堅持既有趣又有用,他們如果放棄,我也沒轍了。

問:這次事件有沒有激化你的創作欲望?

答:我已開始在拍一部有關電影節的紀錄片,我想探索的是文化界和電影界在過去十天內究竟用什麼態度看待這次事件?有沒有想過要做什麼?我想知道為什麼這次只有《火線任務─台灣政治犯救援錄》導演陳麗貴和《我的人權之旅》導演陳育青主動宣佈將影片撤出高雄電影節,以表達他們對政治干預了影展獨立自主性的憤怒?

我不是要批判,而是探索為什麼會如此?大家又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