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7自由時報   藝人諂媚中國 官員出賣台灣 人民豈能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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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自由時報  

某位藝人在部落格文章讚揚「中國一定強」,並反對播放熱比婭的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這位藝人先前接受中國媒體視訊訪問時,更不諱言想要「回歸」中國發展。另一位藝人更露骨,在部落格「祝偉大祖國生日快樂」。這些言論不倫不類,發表在中國十一國慶期間,交心表態的意味十分濃厚,以致引起輿論一陣撻伐。

近年來,若干藝人樂於前往中國發展,他們對中國的潛在市場垂涎不已,不惜以取悅中國的姿態換取發展空間,當然,其中不少是台灣的過氣藝人,他們所圖的是事業的第二春。本質上,前往中國發展的藝人,實際的身分便是台商,只不過他們從事的不是生產事業。在那些藝人的口中,中國成了「內地」,而台灣則變成「島內」,為了不知道能維持多久的演藝事業,竟然自我作踐連同矮化台灣,真是一副「藝人不知亡國恨」的寫照。

雖然說藝人等同台商,但就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前者仍不可小覷。因為藝人係公眾人物的一種,他們的一言一行往往會引起模仿,讓許多觀眾在不知不覺當中耳濡目染。這也是為什麼,只要藝人低聲下氣,發表認同中國的言論,中國就願意對他開放市場。藝人所圖的是市場,中國所圖的則是藝人在台灣,可對粉絲產生潛移默化的作用,最後最大的得利者當然是中國。

對於藝人表態認同中國觸犯眾怒,有人反嗆「自由失去養分」,祭出言論自由的保護傘,此一心態非常可笑。中國是唯一意圖併吞台灣,且以一千多枚飛彈瞄準台灣,經濟統戰也已長驅直入台灣。在這樣的情況下,發表認同中國的言論,已經不單純是言論自由的問題了。如果藝人如此,還不能加以批評,那麼參加中國國慶活動的藝人,不也是可以用表演(工作)自由來自圓其說嗎?

話說回來,藝人發表認同中國的言論,固然可議,但相形之下,政商人物赤裸裸地向中國輸誠的政治秀,更為可惡。馬總統接受九二共識、一個中國,矮化台灣為一個中國概念下的地區,嘴巴說「不統」所作所為則在「以經促統」,不是可惡至極嗎?中國以觀光客退房為手段,施壓高雄市政府停播熱比婭紀錄片,吳院長竟稱:「你希望我多到你那裡購物,你卻作出讓我不舒服的事,那我就不會到你那裡購物」,與中國流氓同一個鼻孔出氣,不是可惡至極嗎?

可惡之外,還有可怕之處。馬總統當領頭羊,一夥政商人物「奔向祖國」。台灣的產業積弱不振,人民面臨失業率攀升、所得降低的風險,那些政商人物卻短視近利,寄希望於中國的糖衣毒藥,自己享受中國賞賜的甜頭,人民則剉咧等後面的苦頭。從種種鬆綁開放政策,到所謂的ECFA,一旦台灣的經濟被鎖進中國,台灣就走上被中國「終極併吞」的不歸路了。屆時,出賣台灣的政商人物吃香喝辣,我們跟後代子孫只有當台勞或外勞的份了。

藝人言論偏差遭批事件顯示,國人對「被出賣的台灣」,愈來愈敏感了,這是一件好事。藝人認賊作父,輿論嚴厲譴責,正好讓他們自我反省。不過,我們也要提醒大家,絕對不能只對藝人發表認同中國的言論感到不安,反而對政商人物抱中國大腿的政治秀視若無睹。須知,藝人言行不當,固然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真正得以出賣台灣的卻是「諂媚中國」的政商人物,他們掌握的政治力和經濟力,才是台灣人民自決前途的最大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