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7自由時報   阿扁人權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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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7自由時報  

扁案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十六日下午決議出爐作成釋字第六六五號合憲解釋。這樣的結果,實在令人氣憤及遺憾。

李震山大法官對本釋憲案持以「國權超越人權、司法審判獨立極大化」等之意見,這也意味著台灣人民將面臨一個沒有人權及成為一個共產極權制度的國家,扁案合憲解釋,更證明馬政府一條鞭手法充分掌控國家機器,將台灣去人權走極權,邁向一中共產制度,終極統一的第一步。

扁案的憲政爭議已使台灣司法威信陷入空前危機,釋憲聲請一拖再拖長達八個月,讓人民失望。在執政黨一黨獨大的政治氛圍下,我相當可以理解得到大法官受理此案所承受的壓力。但是,發揮司法正義良知的解釋文,更是應有守護台灣自由民主憲政及基本人權的屏障。倘使法律被政治牽著鼻子走,那台灣的人權未來將會退化成特權橫行落後的野蠻社會。

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包括程序上基本權等權利,也包括當人民權利受國家機器暴力侵害時,大法官比誰都清楚,然而,大法官們,你們的解釋文合乎正義了嗎??我認為,司法院應成為公共理性守護者的角色,將政治紛爭轉化為法律訴訟,才能使我們的國家及社會永保正義及理性。

(作者黃慶林 為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