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1自由時報   ECFA=FTA=西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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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自由時報  

依照世界貿易組織規範,簽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之後,雙方要在十年內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這是因為兩國之間是先決定以後要簽FTA,才著手簽訂ECFA的。這就好像男女先決定要結婚(FTA)才辦訂婚(ECFA)一樣。ECFA雖稱「架構」協議,馬政府的ECFA是有實質內容的。它的實質內容,以國際貿易協定用語來說,叫做「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為什麼用「早期收穫」一詞?因為談判耗時費日,於是把將來FTA的部分內容先行實施之故。馬政府一年來宣傳ECFA有多好,指的就是FTA「早期收穫」的內容。它通常有利部分產業,而且常常不利第三國;它是一層推動FTA的糖衣。

不過簽ECFA比男女訂定婚約,更嚴重、更有法律效力。男女訂婚可以不「早期收穫」、也可以不結婚,可是兩國簽了ECFA以後,「早期收穫」生效,不管誰執政,都必須在限期內簽訂FTA。一年來馬英九只提「早期收穫」以期騙得資本家的支持,卻不提簽FTA之後絕大多數的商品與服務業要對中國全面開放的事實,實在是對台灣人民的惡意欺騙。

FTA一簽訂實施,雙方的關稅互免、貨物可以免稅自由來往。不但如此,還必須開放絕大多數的服務業。服務業包括批發、零售、餐飲、旅遊、飯店、娛樂、媒體、銀行、保險、通訊、運輸、醫療、教育、顧問、中介,以及各種「師」字輩專業人員。因此,FTA簽訂後,資金與服務業人力的跨國移動將更為頻繁。

由於語言與文化的差異與隔閡,其他國家之間簽訂FTA,服務業人力的移出、移入,可能有限。可是台灣、中國之間語言與生活習慣的類似,中國經濟大、人口又多,FTA一簽,生活壓力與經濟誘因勢將大幅帶動台灣人移出、中國人移入的跨海大遷徙,成為共同勞動市場,「一中共同市場」隨之形成,台灣的人口組成也跟著西藏化、新疆化。

直通「一中共同市場」、改變台灣人口結構與前途的ECFA/FTA是出賣台灣的廿一世紀版。假如馬政府不願背此罪名,那麼由台灣人民公投決定ECFA/FTA如何?

(作者林健次 為經濟學博士,台灣教授協會社經組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