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鋒/淡江大學副教授
台灣人想要有一個別於中國的國家,從政治哲學來看,就
是根據「民族自決權」(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的普世原則上
,也就是說,每一個民族都有權利建立自己的國家。
如果我們將兩千年來的人類歷史約略分為古代 (classical)、
中世紀 (medieval)、以及現代 (modern)
三個時期,那麼,國家
存在的正當性大致是依序依據宗教、王朝、以及民族而來的。
法國大革命 (1789)
帶來劃時代的創舉,就是以「人民主權」 (people's
sovereignty) 來取代絕對王朝的君權神授,從此,國家
不再是王朝間可以私相收受禁臠,而是並須經過人民的同意來
確認。
兩百多年來,這種現代的國家型態取代了過去的帝國
(empire state)、以及朝代國家 (dynastic state),政治學上稱為「
民族國家」 (nation-state) ,
意思是指,此後,這將是「民族的 國家」(national state),唯有自認為是民族者才有資格要求享有
國家。
台灣人當前想要追求的,是雙手自己擘建的國家,而非飢
不擇食、隨便找一個國家即可,因為那代表的是過去在帝王專
制時代,能苟活就好的想法。因此,我們並非要圖謀一個漢人
國家(譬如反清復明的鄭氏王朝)、也不是覬覦版圖廣大的中
華民族國家(即使是民主而富裕的中國),而是由台灣民族所
建構、有別於中國的國家。
甚麼是「台灣民族」(Taiwanese
Nation)?借用Benedict Anderson的說法,民族是一種「想像的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y),也就是一群人 (people)
相信彼此福禍相倚、並且
願意以國家的形式來表達這種決心。由此可見,民族不一定要
建立在相同的血緣、語言、或是風俗習慣、而是在主觀上具有
相同的集體認同 (collective identity),也就是「民族認同」
(national identity)。
然則,究竟民族要如何來塑造?換個方式來問,相同的民
族認同是要如何凝聚而成的?在過去,我們一直採取原生式的
觀點,以為認同決定於血統,因此,有所謂的「非我族類、其
心必異」的看法。這樣的「文化式民族」認識,或許可以用來
排拒被視為異族的滿洲人、或是日本人,不過,卻使台灣人無
法擺脫中國的華人文化羈絆,因此,戰後張臂擁抱國民黨政權
,並未積極要求實踐自決權。
直到今日,坊間盛行平埔血緣,出發點在於強調與中國的
差異,卻仍然跳不出當年廖文毅的「混血論」。事實上,不管
是血緣、還是文化上異同,與政治上的分合並沒有關連。譬如
說,並非所有日爾曼人都願意接受德國的統治;當年領導美國
獨立運動者,和敵對的英國人都是以安格魯•薩克森人為主;
今天的阿拉伯人也有眾多國家,而南島人 (Austronesians)
也分 散東南亞、以及大洋洲。
當我們在強調台灣人的基因庫與中國人不同之際,中國與
統派也大可運用福建、廣東那些講閩南話、客家話的人來訴諸
「民族情感」,更不用說南洋的那些華僑。畢竟,台灣不同族
群因為來台的先後有別,因此,與平埔族的混血也有不同的經
驗,這時,到底哪一種血緣或文化比較優先?平埔國、客家國
、還是閩南國?更嚴重的是,那些戰後才移入的新住民,他們
根本沒有機會與歷史上的平埔族通婚,又要如何還作集體認同
的想像?
我們以為,台灣民族的建構要周延,終究必須是一種「政
治民族」,也就是要找出彼此都接受的政治理念,包括民主、
多元文化主義、或是共和主義等等。當多數的台灣人對於這些
實質的目標、或是程序的原則有相當的共識,能超越物質利益
上的誘惑,而且不再有投機式的「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
模稜兩可認同之際,台灣民族才能算稍具雛形,這時,透過民
族自決權來要求獨立建國才有正當性。
那麼,具體的指標為何?如果政治人物有所顧忌,至少讓
老百姓有表達意志力的機會吧!也就是以公投
(plebiscite) 來決 定台灣的未來國家定位。(選自《台灣•咱的國家──正名運
動手邊冊》現代文化基金會2003年4月出版) |